1.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,免征增值税。
2.避孕药品和用具,免征增值税。
3.古旧图书,免征增值税。
4.直接用于科学研究、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、设备,免征增值税。
5.外国政府、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,免征增值税。
6.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,免征增值税。
7.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,免征增值税。